正文 第十三章 吾乃王门子弟
正文 第十三章 吾乃王门子弟 (第2/2页)胡大拿起兵器架上的长剑短刀道:“我这龙脊剑和凤胆刀练了三十多年却总不得要领,但今日回酒楼解决麻烦时看到两个人,这龙脊凤胆之意便有了点眉目。”
小胡子打趣道:“那胡老板可得好好谢谢他俩。”
“已经谢了,一千万两银子。”
小胡子挽了个剑花道:“胡老板真是有钱人,出招吧。”
胡大一听出招,涣散的眸子瞬间神采奕奕。
东海金鳞老龙归天,掉四尺骨,是为龙脊。
西山大王凤凰涅槃,留二尺爪,是为凤胆。
长剑短刀出窍,煞白的刀罡剑气如龙飞凤舞般,搅动这琴舍一方风云。
龙也是你,凤也是你!这龙脊凤胆真有一股子一往无前的气魄。
看到胡大这架势,小胡子把剑一扔道:“不打了,我莫师符一个琴师,还得天天陪你喂招练剑,无聊的很。”
莫师符看的出来,这一战胜负已分,打与不打早就没了意义。
胡大收了刀剑笑道:“莫先生的武道天赋惊人,虽无心刀剑,却也有了武士三品的水平。要是莫先生钻心剑术,说不定早已证道,成了在云崖之巅留名的仙人。”
莫师符淡然一笑,说道:“剑是道,琴也是道。有练剑这功夫,我早已谱好十几首曲子了。”
胡大是着实佩服莫师符,就这份随心而行,对事物的钻研劲,就是一般人比不了的。
胡大不由得赞叹了句:“先生,不愧为南山书院甲等学生。”
胡大说完,莫师符像是听到了什么骂娘的话一般,那条低眉挑的老高,他指着天说道:“我非南院学生,吾乃王门子弟!”
胡大听到这话,忍不住竖起大拇指道一声:“先生!真性情!”
莫师符口中的王门胡大自然是知道的,那个王字代表了一个时代的崛起,和一个时代的没落。
王,王守明,南山书院上任院首。
说这王守明是人才,天才,鬼才,都有些贬低了,他乃是这九州八荒中千万年来都未有的不世之才。
他十二岁证道,二十岁成为这天下诗书学问的执牛耳者。后来更是以百家杂学开山立宗。南山学院不入武道,却位列武道四大圣地之一。开创者王守明,千百年来只此一人尔。
王守明是奇人,在百岁之时,他看着庭院里的竹子入了神。
一年后,王守明干出来了一件震惊南山书院和央国文坛的大事,他开创出了将正统学问全部推翻的心之大道。
口诛笔伐,三千学生上南山。轰轰烈烈的辩妖魔事件开始。这曾经神一般的人物,现在却成了他学生口中的妖魔。
经过三天三夜的论辩,王守明主动认输,下了南山,从此不知所踪。当时力挺王守明的学生,也被排挤下山。
自此,世间只谈南山学生,不说王门子弟。
在胡大看来,王守明已经赢了。至少,还有一个在葫芦巷子里教琴的莫师符,仍有着独属于王门的傲骨!
莫师符那条眉毛放下来,盯着胡大说道:“胡老板信不信,能乱这天下的只有我王门,而能平天下的也只有我王门。”
胡大不解,问道:“为何?”
“胡老板可知,当初追随王老师下山的都有那些人?”
胡大从前不知道,现在倒是知道有一个莫师符。
莫师符伸出两根手指道:“我只说两个,南山双魁,流苏公子和常安在。”
胡大一惊,虽然他刚才见了流苏一面,但却不认得他是谁,而这常安在的名头却是如雷贯耳。
这天下,当真如此?
来时兴高采烈,去时兴高采烈。
来时身有万两白银,去时身无长物。
这话用来说曲经年他们,再合适不过。身后是落日,身前是城东。流苏牵着马,曲经年牵着骆驼,龙天阳坐在骆驼上。
流苏微笑道:“你是故意的。”
曲经年做出一幅憨厚的样子,问道:“什么故意的?”
“故意把事闹大,然后仗着你镇西小王爷的身份,逃债呗。”
曲经年乐呵呵的说道:“行啊,赔银子你去,小爷可没那多钱。”
流苏正色道:“要是他们不买你的帐怎么办?”
“那我就跑回骆阳,哪儿有我家的百万雄兵,看谁敢来。”
曲经年讲完,流苏就愁眉苦脸道:“唉,你是跑了,到时候可就苦了我这师爷和这衙役了。”
曲经年踹了流苏一脚道:“装个什么,要真出了事,你俩指定跑的比我快!”
流苏哈哈大笑说:“是也是也,早就听闻大漠三十六城好玩的很,即使你不带我们走,我俩也是要去的。”
曲经年拍拍大年的头道:“平春楼的姑娘虽少,但个个能歌善舞。大漠里的风沙虽苦,但胜在地方大,能撒野。”
起春风了,吹得驼铃叮当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