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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遣散宫女

第十七章 遣散宫女 (第2/2页)

提心吊胆地听中宫第一号贵铛、司礼监掌印太监吕芳传达了皇上的口谕之后,全体宫女都哭了起来,不过这次却不是因为害怕,而是高兴——皇上有旨,准许她们回家了!
  
  明朝宫廷的大型选美,一般是在全国各地物色出13岁至16岁的淑女几千人,通过层层选拔,最后选中的不超过一百人。这些宫女都是几十万里挑一的人间绝顶美女。尽管嘉靖皇帝为了炼制那恶心的“先天丹铅”,需要大量少女充作炼丹的鼎炉,不得不降低了标准,一次就从民间选拔了数千名少女进宫,可各地官府还是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将本地最美丽的少女呈献给了皇上。
  
  可是,用简单的一句“红颜薄命”已经不足以形容这些美丽少女的悲惨人生。
  
  明朝宫女们一经选入宫内,便失去自由,除了个别得到皇帝垂青因而进位妃嫔的幸运儿之外,她们大都是衣食菲薄,住所简陋,终身苦役,再加上繁琐的礼节,森严的等级,不时的**,几乎无出头之日。
  
  除了完成各种苦役之外,宫女们还要经常在知书女内官的教习下读《女训》、《女孝经》等书以扭曲她们的心灵。稍有违规者,便要被处以“墩锁”“提铃”和“板著”。“提铃”就是受罚宫女每夜自乾清宫门到日精门、月华门,然后回到乾清宫前。徐行正步,风雨不阻,高唱天下太平,声援而长,与铃声相应。这还是一般的刑罚,更严厉的还有“板著”,就是命令受罚宫女面向北方立定,弯腰伸出双臂来,用手扳住两脚。不许身体弯曲,一直要持续一个时辰,即两个小时左右,被罚宫女必定头晕目眩,僵仆卧地,甚有呕吐成疾,以至殒命的。
  
  其次,宫女生病无医,自生自灭。明朝规定:“宫嫔以下有疾,医者不得入,以症取药。”宫嫔尚且如此,宫女自不待言。宫人得了病,或是年老了,要和有罪的人一样,靠自己的生命力延续时日,或者等死。如果少数人偶被皇帝看中,地位略有改变,生得子女者尚能晋封,否则也只能幽闭深宫,了此一生。
  
  最不人道的是宫女们死无葬所,火烧后尸灰填入枯井。一直到了嘉靖年间,才有一个贵嫔捐钱买了几亩民地,宫女不愿其尸灰入井的,则埋此地中。据清人刘廷玑《在园杂志》卷三说:“墙固垒垒,碑亦林立,……每于风雨之夜,或现形,或作声,幽魂不散。”
  
  有道是重重禁宫深似海,一旦踏进这森严肃穆的紫禁城,他们便终生不能与父母相见,所谓“后宫三千佳丽”,眼下这宫里何止三千,怕是三个三千也打不住,好多还是正德年间进宫的,别说得蒙皇帝宠幸,一辈子怕也能见着主子一面,刚进宫时还有点念想,日子久了那点念想也就再也没有了,只在浣衣局、针工局、巾帽局这样的衙门干着苦役,守着粗茶淡饭苦熬岁月,唯一的期盼就是老天爷开恩,能让自己下辈子投胎到个好人家,不要再受这样罪。因此,清初的沈椿《宛署杂记》中说,明朝宫女临死时,都遗言不要把棺材埋得太深,她们认为埋得越浅越可以早些转世投胎,重新过个有生命、有意的人生……
  
  如今却变了,主子万岁爷开了天恩,准许她们凭着自己的意愿选择留在这里还是离宫回家,凡离宫回家者每人给予五十两银子的安置费,由司礼监发给牒文,安排车马舟船护送她们还乡,着各地官府妥善安置,若日后嫁人,还拨给二十亩官田作为嫁妆。当然,如果既无家人又无亲友可以投靠,也自然可以再回来,宫里将妥善安置她们,保证不再象以前那样肆意**和奴役。
  
  主子考虑得如此周到,怎能不让她们欢呼雀跃?
  
  不过一开始根本没有人相信是真的,但看见吕芳亲自给那十六个犯下了不赦之罪的宫女解开了绳子,让她们也选择是回家还是留在宫里,那些宫女们这才信了,有人高叫了一声“爹、娘”就哭死了过去。
  
  借口查阅《永乐大典》躲在文楼上的朱厚熜偷偷看着这一幕,心里百感交加,酸溜溜地安慰自己说:“其实朕也舍不得放她们走,可朕总是担心再这样下去,难免他日还有杀身之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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