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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四十八章 何其幸也【红鸾番外】

第两百四十八章 何其幸也【红鸾番外】 (第1/2页)

我没有名字,不知出处。
  
  记事时,我便与一些年纪相仿的孩子在一起学习。
  
  读书、习武,还有其它。
  
  我们会学习很多东西,每过一个月就要进行一次检查,每半年经过一次考核,若是考核不过的孩子,便再也看不到他们了。
  
  有人说,他们是被“淘汰”了。
  
  淘汰似乎不是一个好的词语。
  
  我不想被淘汰,所以很努力的学习一切。
  
  教导我们的女人,被我们称作“师父”。
  
  师父给我们每个人编了数字代号,我们平时互相称呼,便是以代号相称。
  
  我的代号,是九。
  
  师父看我的眼中,总是带着遗憾。
  
  我问师父为什么的时候,师父十分惊讶,似乎意外我看出了她的情绪,只是惊讶过后,便是更多的遗憾。
  
  “你很优秀。”
  
  师父是这么对我说的,“在我眼里,你是这些孩子里,最优秀的那个。”
  
  “我不是。”
  
  我摇头,诚实的说道:“我念书只能排第十,我习武只在第七,伪装倒数。”
  
  我们当中,一共二十人,每当一些孩子被淘汰后,师父便会带来新的孩子,与我们一起学习,人数总保持在二十左右。
  
  我在其中,只能算中等,因为并不太会伪装,偶尔会排中下。
  
  “不,你是最优秀的,你有着他们没有的东西。”
  
  师父摇头,看着我的眼神很认真,并不像骗我。
  
  我不能确定师父的话语是真是假,我曾见过伪装课上,师父演戏将我们耍的团团转。
  
  “可是……”
  
  师父摸了摸我的脸,语气变的遗憾,“你的脸……让你从一开始,就落后他人,这是你无法弥补的缺陷。”
  
  我知道师父的意思。
  
  尽管我对自己的脸没什么感觉,可其他的孩子,总忍不住用奇怪的眼神看我。
  
  半年一次的考核,我们会外出做任务。
  
  我时常在任务之初就被盯上,因为大家似乎很在意我的脸,对我十分关注。
  
  师父说的没错,这是我无法弥补的缺陷。
  
  总有一天,这个缺陷会将我置之死地。
  
  ……
  
  十二岁的时候,我已经成为一名合格的杀手。
  
  之所以用“杀手”称呼自己,是因为我外出任务时,被我杀掉的人里,大多会问我,“你是谁派来的杀手?”。
  
  我不会回答他们的话。
  
  许多曾与我一同出任务的孩子,便是因为与任务目标多说了几句话,浪费时间,导致死亡。
  
  忘了从哪一年开始,一起学习的孩子死亡后,师父不再带新人进来。
  
  与我一样活下来的孩子,只剩下三人了。
  
  那一年的冬日,师父带着我们去了一个地方。
  
  那里很热闹,一群人排着队,满脸期待的等着前方的人给自己施粥。
  
  我也不是小时候那个,什么也不懂的孩子了,看到这个,我便知道,这是有什么大户人家在给平民施粥救济。
  
  不过,看这些领粥的人,似乎有些不一样。
  
  他们穿着同样的棉袄,十分暖和的样子,手里的碗也是新的,并且样式相同。
  
  这户做善事的人家,似乎不仅给平民施粥,还给他们买了新衣,发了碗。
  
  真有钱啊。
  
  是缺德事做了太多,所以想多做点善事,好让自己安心么?
  
  做了那么多次任务,我早就看透了那些所谓的大户人家,貌似光鲜亮丽的背后,满目疮痍,藏着数不清的肮脏。
  
  “看到那个小姑娘了吗?”
  
  我听到了师父的声音,回过神,顺着师父手指的方向看去,就看到其中一个施粥的摊子后,有个踩在凳子上,穿着红棉袄的小姑娘,双手费力的拿着勺子,给领粥的人打粥。
  
  她打粥的速度太慢了,在她摊子那儿排队的人都等得不耐烦,跑到别的摊子上领粥了。
  
  她好像一点都不在意那些人不耐烦的脸,努力的将每一个人的碗装得满满当当,还会提醒那些领粥的人小心烫。
  
  有什么烫的?
  
  她打粥的速度那么慢,碗里的粥早就冷了一半。
  
  我有些看不懂这小姑娘到底在想什么。
  
  或许是没吃过苦的深闺小姐吧。
  
  我没有羡慕,只觉得这样天真的小孩子,在这险恶世道里活不长。
  
  “她是你们将来的主人,你们的小姐。”
  
  我听到了师父的声音,不由得一愣。
  
  我以为我们效忠的是师父,却没想到师父并不是最上位的人,在师父的上面,还有那个小姑娘。
  
  “今天开始,你们除了完成每月一次的任务,平时还要保护她。”
  
  师父又对我们说道:“记住,不要在她面前现身,你们是黑暗中最不能见光的存在,一旦被人发现,就会死!”
  
  我知道师父说的是对的,这些年死在任务途中的孩子,皆是因为暴露在外人眼中,招来杀身之祸。
  
  ……
  
  我习惯了杀人,保护人还是第一次。
  
  老实说,我不太喜欢这种任务。
  
  太麻烦。
  
  杀人一次就能做完,可保护人却是要付出今后所有的时间。
  
  最让我无奈的是,被保护的对象,是那么的……
  
  不谙世事。
  
  我的主人,我的小姐,那个叫做顾清欢的小姑娘,对这个险恶的世道一点了解都没有。
  
  她会怜悯平民,央求家中做善事。
  
  上次便是因为她,永安侯府才做了那些施粥以外烧钱的事。
  
  这并不算什么。
  
  可她一点大小姐的自觉也没有,也不调查那些平民的身份,便与这些人交朋友。
  
  甚至,还认了一个寡妇当姐姐。
  
  她不在侯府里舒舒服服的过冬,总喜欢往寡妇家里跑。
  
  我的小姐,你知道你这一路上,会被多少双眼睛盯着吗?
  
  我躲在巷子里,一手用力捂住男人的嘴,抬起另一只手,将匕首捅入男人的心脏。
  
  我知道他想惨叫,可这都是没用的,我不会让他叫出来。
  
  直到怀中的男人不再挣扎,没了气息,我才将他扔到边上,用雪擦干净我的匕首,还有手上的鲜血,再次跟上那个开开心心要去见所谓的姐姐的小姑娘。
  
  这样的事,我不知道做过多少次了。
  
  她什么也不知道,总是那样开开心心的到处跑。
  
  笑得那么灿烂,不知忧虑二字怎么写。
  
  看到她的时候,我总觉得……
  
  今年的春天,似乎来得比往年都要早。
  
  ……
  
  转眼又是一年。
  
  我已经习惯了保护小姐的任务。
  
  习惯了她毫无戒心,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
  
  我也觉得没什么了,有我们在小姐身边保护她,她的家人又愿意护着她,或许她能一辈子都这么的……
  
  不识人心险恶。
  
  习惯她这副模样之后,我便以为会一直如此。
  
  只是,我习惯看她,都快忘了我曾经见过的人心,到底有多么肮脏丑陋了。
  
  ……
  
  意外还是发生了。
  
  我亲眼看着那个乞丐倒在她脚边,拙劣的演戏大喊大叫,可我却无法上前带走那个乞丐,更无法将拽着她手,将她拖到衙门的男人一刀捅死!
  
  师父说过,我们是见不得光的存在。
  
  除非小姐到了生死存亡之际,我们也不能出现在外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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