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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敬芳华已老,祝庸人安好。(倒叙开端)

第一节 敬芳华已老,祝庸人安好。(倒叙开端) (第1/2页)

今年南京的春天,风刮得比往年要早。
  
  我于11日的凌晨,下了从多伦多回国的飞机。当在等行李的时候,我听到了有人喊我的名字:“曹沐夕!”我回头,见到了那个傻里傻气的丫头,刘贞。我冲她摆了摆手,又指了指行李,便回了头。我的眼睛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往外涌,没错,是眼泪。它留下的速度让我始料未及,我没有让刘贞看出来我哭了。因为,我不想让她知道,这眼泪里,究竟都掺杂了些什么。
  
  在传送带转了近4圈之后,我才定了定神儿,取走我的行李箱。我拖着它走向刘贞的时候,我的眼泪,已经从脸上流进了心里。
  
  “哈哈,惊不惊喜?意不意外?没想到吧!看,还有一个更大的惊喜!当~当!一束鲜花!送给美人儿!欢迎回到祖国母亲的怀抱!”我接过那束百合和玫瑰相映的花,仔细瞧了瞧。
  
  红的红艳,白的干净纯粹。这鲜明的对比,就像我如此36年的人生一般,两级分化。
  
  我曾经烈焰红唇高傲于这世上,仿佛自己是那不食人间烟火的姑娘,我锋芒毕露在我灵魂深处,我拼尽全力摆脱身边一切庸人,我力证自己与众不同。而如今,我伤痕累累地从高空折翅而落,我以为没有人在乎我现如今的近况究竟如何,因为,那些我在青春里摒弃在我世界的玻璃窗外的人们,被我一次次地伤害着。没错,我现在就如同那花束里的百合,我不纯洁,但,灵魂却是干净的。
  
  而当那些我伤害过的人一次次地选择原谅,我在无地自容的同时,深感自己是幸福的。
  
  刘贞在我看花入了神时猛然给了我一个拥抱。她抱得很用力,披散得头发撩到我的脖子,有些许痒。可我并没有躲。
  
  刘贞在我耳边淡淡说了一句:“回来就好。”这一句,语气淡得离奇,就像是她在自言自语一般。
  
  她接过我手里的行李,抢在我前面拖着往前走,边走边回头和我说:“沐夕,我呀,把床单给你换好了,是我昨天去国贸亲自给你选的,你最爱的向日葵花哦!你一定会喜欢的。你这次呀,就老老实实地在我这住着,我一日三餐,一定把你养得胖胖的。”
  
  我像一个小孩子一般,紧紧地跟在她身后。默默地回答道:“嗯,听你的。”
  
  南京的春天,风里总是夹杂着些许温柔。我见到刘贞在走出机场大厅的时候,风把她的头发吹得飘啊飘的,飘得让我想起似水流年般的青春娇媚和害羞。刘贞戴了一条鹅黄色的纱巾,风卷起纱巾和她的头发四下飘散,我好想冲上去抓住她的手,因为,我怕风太大,吹走了我曾经生命中的那个庸人,不,希望她永远都如平庸之人一样活着,庸生活琐事无常,平凡且快乐着。
  
  我伸手想要拽住刘贞,但手却定格在空气中,不知所措。可能,我怕惊扰这时光遗留的美好吧。
  
  刘贞打开车门,叫我先上车,她去安顿我的行李。我看到车子,心里五味杂陈,一辆卡宴。
  
  我在24岁的时候,也曾有这款,我的是藏蓝色,而眼前这辆是白色。我当时开着它驰骋在多伦多的市区时,我不知晓刘贞当时在国内是过着什么样的生活,或许是在进修,或者是在打工。当时不知,现在亦不需要知道了。我只清楚,我曾经的,都已经没有了。
  
  刘贞关了后背箱,见我还没有上车,上来拍了我一把:“喂!想什么呢?傻了啊!上车呀,姐带你吃大餐!”
  
  我淡淡一笑,随即打开车门。
  
  这一路上,刘贞不停地说着,我只是简短的回复几句。她似乎觉得我可能是行程太久所致的劳累,所以并未在意。
  
  我确实有些累了。拒绝了她吃饭的邀请,我们驱车直接去了她的公寓。
  
  这是一所面积不算大的房子,但格局和装修却很有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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