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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章 万字大章节

第175章 万字大章节 (第1/2页)

因为周书玲一直在“发明”新菜的缘故,她家的冰箱里鸡汤和猪骨汤是常备着的,刘长安去拿了一盒子冻鸡汤下来煮菱角。
  
  菱角新鲜而味道清淡,用鸡汤搭配最合适,煨上一炷香的时间,菱角大部分都浮了起来,刘长安捡了沉在汤底的菱角丢掉,倒了一部分鸡汤出去,再加了栗子和白果一起煨烂,味道鲜嫩糯软甜美,着实让人垂涎欲滴。
  
  白果便是银杏的种子果仁,有药用和食用之分,刘长安用的食用白果味道清爽不带苦味,银杏生长缓慢,别称“公孙树”,周文华称“公种而孙得食”,刘长安以前种过,倒也没有觉得多慢,一般般吧。
  
  毕竟以前二三十岁当爷爷,也是稀疏平常之事,现在这个年龄段盛产一种叫“单身狗”的生物。
  
  至于白片肉,北方人常常认为南方人即便做法一样,做出来也口味不佳,刘长安做了搭配酱汁,没有想着要和北方风味一般模样,自有风味。
  
  说到白片肉,就不由得想起了慈禧,这个女人尽管多为后人诟病,但是在清代执政帝后之中,排在雍正后边两三位是没有问题的,她吃白片肉,就很讲究了,选特别精饲喂养的七八十斤崽猪一头,杀之前三四天再喂特配的饲料,临屠宰前两个时辰,再派一个小太监拿着竹板追着猪满院子跑,这竹板只能落在猪屁股上,一直到猪都跑不动了,这才开始杀猪,这样整治一番猪的精血集中在猪后腿上,这样的猪后腿肉用来做白片肉,才格外甜润。
  
  刘长安再煮了毛豆,用秋油浸泡,没有开柳月望的五粮液,去谢婶子店里买了一瓶红星二锅头喝了起来。
  
  酒,下酒菜,躺椅,蒲扇。
  
  明月在天,秋声在树,闲情在心。
  
  自己这么情绪稳定的悠然闲暇好像不大好,于是刘长安摇着蒲扇,吐掉了毛豆皮,擦了擦手,拿出手机给安暖发了一条短信。
  
  刘长安是一个愿意主动而且放低姿态的人,他并不会时时刻刻表露出一个特殊人类的骄傲,他更多时候都愿意表现出普通大学生的姿态。
  
  一个普通的大学生,在校花级的女朋友生气的时候,尽管自己不知道原因,也觉得和自己没有多少关系的时候,主动发条信息有什么问题吗?
  
  男女间恋爱时,基于对对方的宠溺与喜爱,因此而特别的包容和放低姿态,只是恋爱中男人必备的风度,只有放弃自尊,毫无底线地迎合才那叫舔狗。
  
  很多人这都分不清楚,一旦男方放低姿态,就嚷嚷着人家是个舔狗,不知道是何等触碰不得的玻璃心。
  
  刘长安发完信息,石沉大海,于是到狗屋子前吆喝一声“陆斯恩”就去遛狗去了。
  
  他给狗项圈系上了牵引绳,尽管狗跟着他,根本不敢显露出什么攻击性出来,老老实实的像一只冬天炉边的猫。
  
  这也是对路人的一种的安抚姿态,也是大型犬喂养必须遵守的法规,作为言行举止都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刘长安,当然也会是如此积极正确的姿态。
  
  就像竹君棠的狗咬了吴凡,其实竹君棠并不担太多责任的原因就在于她给狗上了牵引绳,要是没有的话,后果更不堪设想,责任也更重一些。
  
  周咚咚放学后就去了米粉店里做作业,否则牵着一条狗和一个愚蠢的小孩遛遛,会更有趣一些,看着她屡屡试图爬上陆斯恩的后背而失败便是有趣之所在。
  
  刘长安几次用周咚咚的衣服包着狗头,便是让它更了解和习惯周咚咚的气味。
  
  愚蠢会不会传染?这条狗多半也会变得愚蠢,刘长安看了一眼陆斯恩目光呆滞的双眼,略微表达了一下同情与期待,走出了小区。
  
  钱老头正夜跑,看到刘长安遛狗出去,倒退着跑步跟了过来,“这狗好啊。”
  
  刘长安点了点头。
  
  “你调子高咧!”钱老头最不爽刘长安的就这一点,经常不说话,点点头表示没多少兴趣和你扯卵蛋。
  
  “我放狗咬你,信不信?”刘长安作势要放开牵引绳,女朋友生气跑了,心情不好,放条狗咬人,岂不是人之常情?
  
  “我不信……”钱老头当然不信,但是这么大条狗,还是让人心头微微有些害怕,懒得理会刘长安,又加速往前跑了。
  
  刘长安站在原地想了想,要不要搞一个中老年人学习班,晚上举办一些兴趣提高班,集中这些无所事事的老头老太太提高一下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学点琴棋书画,诗词歌赋,讲讲古今传奇故事等等,好像也挺有趣的,如果自己没有空,还可以安排上官澹澹给他们上课,建立起老年人交友学习圈,想必同样作为老年人,上官澹澹和他们也有共同语言和心态,很好相处。
  
  也就想想,其实自己还是喜欢打牌玩麻将,要是他们都去学习了,自己干嘛去?更何况麻将,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嘛。
  
  刘长安继续牵着狗溜达,不一会儿就来到了前几天来过的医院,抬头看了看灰色的医院外墙,不由得想起了当年医院建设热火朝天的场面,然后便看到穿着黑色职业装的仲卿从医院里走了出来。
  
  仲卿今天少见地穿着裤装,更显得双腿笔直袖长,衣领解开了两粒扣子,一片炫目的白在夜色下颇为动人,她看到刘长安,微微一笑,扶了扶眼镜,拨开斜斜挡在眼镜前的一片发丝,走到了刘长安身前。
  
  “那个吴凡还在这里住着呢?”刘长安问道,仲卿出现在这里,不大可能是因为别的事情了,例如这个年龄的女孩子常常因为意外怀孕而烦恼,一般都选择专业对口的医院。
  
  “是啊,其实他现在回中海修养也没有什么问题。”仲卿按住胸口,弯下腰去,摸了摸第三任高阶圣堂武士的狗头。
  
  “那他挺幸福的,每天都有你这样还算过得去的美女来看望他。”
  
  仲卿白了刘长安一眼,“你以为我像你一样闲?今天他父母从中海过来了,我过来和他们确定一下后续赔偿事宜,签了和解协议。”
  
  “这点事也用得着你?你不是三太太的助理吗,按道理说地位在宝郡集团挺高的,怎么老是帮竹君棠干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大型犬伤人一直是风口浪尖的敏感事件,一个处理不好,吴凡闹到媒体上去,被人推一把炒作竹家大小姐纵犬行凶……事儿不大,但是会很让人烦心,说不定影响到三小姐的校园学习生活。”仲卿摸着狗头说道,“竹家大小姐”是媒体的语气,
  
  原来如此。
  
  “这狗……怎么有点恹恹的?”仲卿有些奇怪,“不过它在你手里活过了这么多天,也挺不容易的。”
  
  仲卿毕竟是刘长安击毙两任高阶圣堂武士的目击者,她还以为这一条应该又要被刘长安吃了,虽然早两天已经见过了刘长安带着活的狗在附近溜达。
  
  “我给它改了个名字叫陆斯恩。竹君棠取的名字不吉利。”刘长安介绍道。
  
  “哪有不吉利?还不是因为你。”仲卿站了起来,有点儿兴趣地伸手,“给我遛遛。”
  
  刘长安把牵引绳交给了仲卿,陆斯恩顿时显得活泼了一些,站起来抱住仲卿的大腿摇头晃脑,伸出舌头舔了舔仲卿的手背。
  
  “一起去吃个夜宵?”仲卿提议道。
  
  对于吃夜宵这种事情,只要是熟人的邀请,不是讨厌的对象和毫无兴趣说话的人,刘长安都不会拒绝。
  
  “大学生活怎么样?”
  
  “还好,除了同桌有些烦人。”
  
  仲卿莞尔一笑,大学自然没有什么同桌的说法了,可是大一的课基本在一起上,三小姐就喜欢坐到刘长安身边,这也是仲卿所了解和汇报过得请客。
  
  “三小姐对你依然保持着极其旺盛的兴趣,但又不是男女之间的那种。”仲卿其实对刘长安的了解可能比安暖还要更多一些,比秦雅南和竹君棠略少。
  
  “你是说我没有男人的魅力?”刘长安不满地说道。
  
  “这倒不是,我承认你很有男人的魅力,甚至魅力太大了一点,只是就像很多男人看到美女,也会欣赏,但是不一定会有任何追求的行动。”仲卿叹了一口气,“可惜,有些女孩子就没有这么理智。”
  
  仲卿说的当然是自己的表妹,这个傻姑娘,没发现三小姐对刘长安如此兴趣盎然,都保持在暧昧线之外吗?自己的表妹就没有这么聪明了,和仲卿在一起闲聊时,话题时不时就带到刘长安身上去了,这和飞蛾扑火有什么区别?
  
  “咦?我记得你以前不是这么看我的。”刘长安十分意外地说道。
  
  仲卿脸颊微红,想起自己曾经和竹君棠说怀疑刘长安是和中年老鸨搭伙的家伙,有点儿难堪地拨了拨发丝,成熟女人犹如叶子一般的斜刘海,风情万种。
  
  “小气,居然还记着。”仲卿打开车门,让陆斯恩在后边蹲着。
  
  刘长安坐在了副驾驶座上,女人就是这样,男人不能记得她们的错,要是记得就是小气,可是她们永远不会忘记男人犯的错,小本本上记得清清楚楚,每次吵架都能够拿出来翻翻,并且成为自己生气更理直气壮的理由。
  
  仲卿当然没有那么悠闲地像刘长安一样去哪都能走路,她决定还是去那家江边的烧烤摊,对刘长安说道:“我换下鞋,不介意吧?”
  
  “没有脚臭吧?”
  
  仲卿很想拿着自己的高跟鞋鞋跟插进他的鼻孔里,保证即使有脚臭也没事了。
  
  仲卿换了鞋,开车出发,一边问刘长安:“要不要叫下白茴?”
  
  仲卿就随便问问,如果刘长安答应了,她就会说还是算了吧,她今天在宿舍,过来不方便。
  
  仲卿是个美人,但是刘长安肯定,就目前的观察程度来说,仲卿身上最好看的是她那双脚,比之几位绝色美人也不遑多让。
  
  “不了,她又不喜欢吃羊蛋蛋。”刘长安摇了摇头。
  
  这是什么理由?仲卿完全无法理解刘长安的脑回路,可能刘长安就是因为思维方式和三小姐相近,才吸引了三小姐。
  
  来到烧烤摊,仲卿给陆斯恩点了一盘完全不放任何调料的原味羊排,再给刘长安点了他钟爱的羊蛋蛋,才开始拿着菜单慢慢看,慢慢点。
  
  “喝点酒?”刘长安要了一提啤酒。
  
  “不了,等会又要找代驾……前两天出了个事,有人吃完饭请了个代驾,上车一直在打电话,结果他打完电话发现不对劲,那个代驾竟然坐在那里已经不行了,他急忙手刹停车,等120来了说代驾已经没得救了……关键是尸检都查不出死因,你说恐怖不恐怖?”仲卿害怕地说道,“我都不敢找代驾了。”
  
  “人生无常,活在当下。”刘长安举了举啤酒罐。
  
  仲卿没有因为别人的事情多感叹什么,她只是单纯的感觉有些膈应人,点了单子交给服务员,对于刘长安的口味她已经有所了解,也没有多问他还要再点些什么。
  
  “人生无常,这句话我同意。小时候,我以为我迟早会杀了我爸,没有想到后来他自己酒驾出车祸死了,也算得偿所愿。”仲卿嘴角微翘,根植于童年之中的恨意,总是格外难以消除。
  
  “活在当下你就不同意了?”
  
  “我不和你辩论。”仲卿露出狡黠而心知肚明的笑意,“白茴说没有人扯的过你,我才不和你谈人生谈理想,又不是文艺女青年。”
  
  “可惜,文艺女青年才好骗。”刘长安遗憾地说道。
  
  仲卿吃了一惊似的,眼眸流转,流露出几分羞涩之意,“你会骗我?”
  
  “嗯,我打算骗了你去开福寺,听说他们寺庙里最近香火旺盛,正缺人手,招具备大学文凭的和尚尼姑什么的,介绍一个有三万中介费。”刘长安更加遗憾了。
  
  仲卿有点儿恼羞成怒,扭开一瓶水喝了好几口才平静下来,所以说刘长安这人段位太高,即便是自己言语间稍稍有些男女间玩笑的意思,都被他挖个坑埋了进去,更何况自己那个胸围和脑容量不成比例的小表妹?
  
  刘长安笑了起来,喝了一罐啤酒。
  
  “我一直觉得,真正有本事的男人,都很少口花花。尤其是那些拳脚厉害的人,更不屑于多嘴。”仲卿有些奇怪,除了那些文艺作品,现实里见到的那些练家子,沉默寡言的多,往往用眼神就能表达自己的意思,一言不发的震慑挑衅的人,刘长安呢?他倒是也出过手,很吓人,可是绝大多数时候,他都是话太多了,也太喜欢用语言来应对了。
  
  “那都是不够厉害的人。”刘长安摇了摇头,“因为目前遇到的人,在我面前一个能打的都没有,所以我必须降低自己的水平。唯有唇舌之争,人类能和我平等对谈,这才是有意思的地方……你知道无敌的寂寞吗?”
  
  仲卿不认为刘长安完全是在扯淡,一个不够强力的人,不会得到三小姐和三太太共同的关注,可是听起来就是觉得这人太能忽悠了,满嘴跑火车。
  
  “你怎么不去当律师?”仲卿反问道。
  
  “把爱好当职业,那就没有意思了。一首喜欢的歌,循环播放一个月听到就让人耳朵痛。一个喜欢吃的菜,一次吃上十份,连吃三天,以后你看到就想吐。”刘长安摇了摇头,“更何况当律师不是一件能够自己开心就好的职业。”
  
  “行了,反正怎么说都是你的道理。”
  
  刘长安表示仲卿说的很对。
  
  吃吃喝喝了一会儿,仲卿提议拍个合照,她要发朋友圈。
  
  刘长安正吃羊蛋蛋,没有管她。
  
  仲卿拍了照,发到了朋友圈,然后看着手机对刘长安说道:“一分钟之内,会有人回复:你们在哪里吃,居然不带我,我要来!”
  
  女人真是喜欢没事找事……刘长安继续吃自己的,仲卿拿起手机,得意地指着白茴回复的评论:在哪里,带我带我,我也想吃!
  
  “闲的。”刘长安吃完羊蛋蛋,开始扒开羊排吃肉,这里的手撕羊排不像很多地方的羊排刮的只有骨头上薄薄一层肉,先蒸煮再腌制,稍稍火烤之后就上桌,料是蘸料,比较大程度的保留了羊肉的特质,而非吃下去一口调料味。
  
  “糟了,我小姨看到了。”仲卿看到白茴的妈妈评论了一句“这是和谁啊”赶紧把刚发的朋友圈删掉,果然小姨就发来信息“这是谁啊”,“长得还可以,干什么工作的”,“领回来看看啊”,这种三连提问是仲卿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常常会遇见的,尽管和父亲那边的亲戚关系恶劣,可是和母亲这边的亲戚都是很正常温情的关系。
  
  “你们女人就是喜欢做这种自找麻烦的事情。”刘长安切了一些羊肉分给了仲卿。
  
  仲卿也有点烦,她最近几年都没有可能考虑这方面的问题,随手把车钥匙放在桌上,“算了,吃羊肉不喝啤酒有什么意思?等会儿你陪我回去吧,我还是叫个代驾。”
  
  刘长安点了点头,吃了人家的夜宵……上次吃了仲卿的夜宵,捡尸丢到了酒店,这次吃了她的夜宵,还是得做点事情。
  
  不过……刘长安好像有点思路了,他看着仲卿的车钥匙,拿了起来看一看,略有所悟。
  
  “手!手!”仲卿拿回了车钥匙,打了一下刘长安的手,拿着纸巾把车钥匙擦的干干净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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