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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二十四 (第2/2页)

也许这个世界上人人都爱钱。但爱钱的痛苦在于,钱并不万能。而且钱这东西,不是你想得到就能得到的,也不是你只要争取就能争取到的。所以爱钱的结果,大多是终日的焦灼和最终的失落。
  
  事业呢?事业在保良眼里,好像越来越不是目的,而是一种过程的快乐。他在东富大酒店的每一分钟,都希望自己得心应手,被上级、同伴及客户所欣赏;他希望自己所做的每件事,每个动作,每句语言甚至每个表情,都显示出职业的魅力,那种过程的快乐几乎有点自恋的倾向。因为保良发觉,人生的过程如果快乐,也许就等于实现了人生的价值和人生的目标。
  
  说到兄弟义气,这是让保良叹息最多的一个字眼。他和父亲一样,十岁结拜,金兰之盟十年之久,如今长大成人,反而彼此疏离,龃龉多于情谊,交易多于忠义。义气在金钱面前瓦解得那么容易,看上去有点不堪一击!
  
  如果说,父亲与权力的兄弟反目是为了国家利益,那么李臣和刘存亮呢,全是因为各自的私利。
  
  至于爱情,保良不想再提。
  
  保良分析过自己,他确认自己是一个爱情至上的人,是一个追求浪漫的人,是一个对爱专一的人。但他同样确认,他是一个爱情失败的人。无论因为自己本身的弱点和不慎,还是爱情本身的难测阴晴,他总归一败涂地,一蹶不振。直到现在他一想起张楠,一想起和她相伴的每一刻光阴,他还会在心里万般不舍,还会在心里出声地哭泣。他也知道,这一页人生纵然美丽,却被历史的老人面无表情地用大手一翻,彻底地翻过去了。
  
  剩下来的,他唯一还能渴望的,唯一还能让他感到可靠的,便是他的亲人,是亲情的包容与互慰。
  
  也许正因为母亲过早地死去,造就了保良的这种心理。母亲在的时候,天天给他做饭、洗衣,帮他收拾床铺,和他在厨房里悄声细语。但,保良印象中的母亲,并不只是这些。也许因为父子反目,姐弟分离,使他脑海中的母亲,永远挂着宽容的微笑。保良想,这就是亲人!兄弟、朋友、同事和爱人,都可能因为你的一个错误弃你而去,但母亲不会。无论你犯了什么天条,惹了多大灾祸,无论你是否身败名裂,众叛亲离,无论母亲怎样跟随众口声讨和唾骂你,但你只管相信,她是你的母亲,她在悄悄为你哭泣,她的内心深处,永远有你,她的灵魂深处,永远爱你。
  
  这就是亲人!
  
  就像母亲当初悄悄让保良把那只耳环带给叛逆出走的姐姐一样,在那场家庭危机中,母亲表面遵从了父亲的意志,但内心里却始终同情和祝福着姐姐。
  
  这就是亲人!保良总是猜想,也许在父亲的内心,也有一块从未被他人窥见的地方。父亲有时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悄悄走进那里,那里也许只有一盏孤灯,父亲会在灯下想念弃他而走的姐姐,也想念被他赶出家门的保良。他们毕竟由他所生,是他一粥一粟养大的儿女。
  
  爱情的失败和友情的破灭,可以让保良懂得放弃,但对亲人,保良选择的态度,是不弃不离。血缘不会因事而异,因情而变,这就是亲情的本质和根基。
  
  保良爱雷雷,因为雷雷是他的血亲。在他的所有亲人当中,现在只有雷雷可以,而且必须,和他相依为命,住在一起。所以雷雷对保良来说,是家的象征,是他实现亲情感受的唯一载体。
  
  雷雷很听话,保良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让他把碗里的饭吃完,他再不想吃也会吃完,让他躺下睡觉,他再不困也会躺下。早上起床也是一样,保良只须叫一声“雷雷起床”,雷雷就会马上歪歪歪斜斜地坐起身子,也许那时他还在梦里。
  
  其实,雷雷听话,不是因为他懂事,而是因为他害怕。
  
  保良开始没有注意这些,他只是以为雷雷特别懂事而已。雷雷的样子白白胖胖,很招人喜欢,又这样听话,保良那一阵的心思,全在照顾雷雷的衣食和安全方面,而未顾及其他。
  
  他没有过多细想,雷雷对父母的突然失踪,会有什么想法,他也不知道警察抓捕权虎时是怎样的场面,雷雷是否看到。警察曾经告诉保良,雷雷当时在车上睡觉,醒来后父亲已不在身旁。他被警察带到当地的公安局住了几天,才被送到省城与保良见面。雷雷从小到大,从未和父母分离,他其实不能承受这个巨变。他不认识保良,也从未听父母说起过这个舅舅。每天保良出去上班就把他锁在家里,让他看小画书或玩儿一些玩具,他就看小画书和玩儿玩具,但更多的时候,是压着声音叫着爸爸妈妈,自己悄悄哭泣。
  
  很久以后,保良问过雷雷,雷雷说,他那时的想法非常恐惧:如果不是爸爸妈妈把他扔了,就是他们已经死了。
  
  保良想不到的,一个六岁的孩子,生存本能如此之强,他能够把成人都难以承受的恐惧和悲伤,统统压在心里!
  
  那一阵保良生活的中心,就是雷雷。
  
  每天早上,他要早早起床,给雷雷做好早饭,然后叫起雷雷。在雷雷穿衣穿裤,洗脸刷牙吃早饭的时候,他还要给雷雷做午饭。做好午饭就放在厨房里,他在厨房的门上加了一把锁,主要是为了防止雷雷拨弄煤气开关着火中毒。他把雷雷要吃的零食要喝的水要玩儿的东西都放在床头。那是一张标准的双人床,靠墙摆放,保良让雷雷睡在里边,他睡在外边。到中午,保良有一小时的吃饭时间,他会跑步回家,跑步上楼。打开家门给雷雷热饭。热好饭让雷雷吃上,他再锁好厨房和大门,再从八楼跑下,跑回酒店的食堂,坐下来气喘吁吁地将一盒午饭快速地扒进嘴里。来不及的时候,饿一顿也在所难免。
  
  在保良看来,这样的辛苦不算什么,重要的是,雷雷是个懂事的孩子,给他做什么他就吃什么,从不挑食。从不向保良提出任何要求。保良买的零食,他也很少吃。保良只当他是为了节俭,心里不由感动万分。
  
  晚上,晚饭之后,保良就和雷雷一起在床上认字念书。这时他完全理解了父亲当初对他那种望子成龙的心理。他现在对雷雷也是同样,希望他优秀,希望将来姐姐出来的时候,能看到雷雷好学上进,成绩骄人。
  
  他教雷雷认字,他教什么雷雷学什么,表情被动。几天以后他才发现他教的不少字雷雷早就认得,但雷雷没说。雷雷主动问他的字只有三个,一个是涪水的涪字,一个是带领的带字,还有一个,是叔叔的叔字。
  
  保良在他给雷雷买的本子上,写了一个叔字。写完他问:“你想知道舅舅的舅字怎么写吗?”
  
  雷雷看他,没有表示。
  
  保良在本子上边写边说:“上边一个臼,臼,就是舂米做饭的意思,下边再加一个男,就是舅。舅舅,就是给雷雷挣钱做饭的男人,懂吗?”
  
  雷雷点头,目光却在看那个叔字。
  
  从这一刻起,保良才猛然意识到,雷雷固然懂事,但好像从没开心地笑过;他固然听话,甚至总在看保良脸色,但他心里似乎并不快乐。
  
  雷雷并不快乐。
  
  保良有了这样的意识,于是婉转地询问雷雷:“雷雷,你是不是觉得认字没劲,那你想玩儿什么?”看雷雷不知怎样回答的样子,保良主动提议:“是不是整天呆在家里很闷?等周末舅舅放假,带你到郊外去玩好吗?到郊外的山里去玩儿,好吗?”
  
  雷雷点头。
  
  周六,保良休息,他带雷雷去了郊外山里,那个武警的训练基地。
  
  他没有告诉雷雷他们要去的那座山里,住着他的亲外公,他甚至没有向雷雷解释外公与他算是什么关系,没有解释外公就是他母亲的父亲,或者说,就是妈妈的爸爸,就是爸爸的岳父。他想,姐姐和权虎连他这个舅舅都不愿让雷雷知道,更不会说起他们视之为敌的这个外公。
  
  他们乘坐郊区的长途汽车,在层叠的梯田中慢慢盘旋。也许是在那个狭小的屋里呆得久了,雷雷这一天的情绪比平时明显好些,眼睛神往地看着窗外,窗外满目碧绿的山水,还有沿途耕作的农人。
  
  保良没有告诉雷雷他们此行的目的,是因为他并不知道父亲是否愿意认下这个外孙。他无法估量血缘的纽带和父女多年的怨恨,哪一方更能主导今天的父亲。更何况这个孩子的身上,也还流着权家的血液。
  
  这座基地保良已来过多次,门口的警卫都已面熟,象征性地登记之后,便被允许自行进入。他们沿着树林向父亲居住的菜园那边走去,天气很热,雷雷走了一会儿便走不动了。他有点胖,圆圆的脸蛋被汗水渍红。
  
  保良站下来等他,问要不要背他。雷雷摇头表示不要,抬步又走。他们在菜园边上看到了父亲的小屋。父亲的小屋还是原先的样子,床头的小桌上,杨阿姨与嘟嘟在合影中的微笑,依然触目。保良和雷雷在屋里没有见到父亲,只看见一个武警战士正在隔壁,正在修理卫生间的一只马桶。
  
  那战士也认识保良,指指屋后说:“老头儿在暖房浇花呢。”
  
  保良领雷雷去了屋后的暖房,暖房很大,好像还有空调,一走进门便能感觉凉气扑面。暖房里种着各种蔬菜,还种着各种鲜花,门口还建了一排鸽笼。雷雷一进暖房就被那群鸽子吸引住了,保良就让他站在这里先看鸽子,自己则走向正给鲜花浇水的父亲。父亲也看见他了,放下喷壶擦着两手,还主动开口对保良问道:“你今天休息?”保良应了一声,不知该怎么说出今天的来意,顺口先问:“您浇花哪。”好在父亲已经看见了雷雷,朝门口张望着问道:“这是谁的孩子,跟你一块儿来的?”
  
  保良回头看看雷雷,雷雷正专情于那群美丽的鸽子,好像特别渴望与它们亲近似的。保良回过头再看父亲,父亲已经重新拎起浇水的喷壶,又专情于那些花朵去了。
  
  保良说:“爸,他叫雷雷,是我姐的儿子。”
  
  父亲浇水的动作戛然而止,他的肢体几乎在原位凝固。他转身抬头的神态,因为缓慢异常,所以显得苍老万分。
  
  “你姐的儿子?”
  
  “对,他应该,应该叫您外公。”
  
  外公这个字眼,让父亲的眼里温情忽现,虽然只是倏地一闪,但没有逃过保良的敏感。父亲放下手上的喷壶,蹒跚着向雷雷走去。保良没再说话,跟着父亲的脊背,一直走到暖房的门前。父亲的脊背已不再宽阔,因为瘦削和微驼,已失去了原有的伟岸。
  
  雷雷看见有人向他走来,他的目光不得不暂时离开那些可爱的生灵,投向迎面而来的这位跛脚的老人。
  
  父亲迎着雷雷的目光,微笑相问:“你喜欢吗,要不要放开它们,要不要看看他们飞的样子?”
  
  雷雷点头,说:“要。”
  
  父亲俨然是暖房的主人,对这里的一切都已谙熟,他拉开鸽笼门板的机关,设在暖房外墙的笼门霎时打开,百余只鸽子一齐振翅飞出,鸽笼顷刻空寂下来。雷雷透过暖房的玻璃,兴奋地望着自由远翔的鸽群,不禁主动开口询问:
  
  “它们飞到哪里去了,它们还会飞回来吗?”
  
  “当然会飞回来的。”父亲和雷雷一样,极目远望,他大声说道:“鸽子是最认家的一种鸟类,不管人把它们带到多远,也不论它们遇到多大困难,它们一定会飞回来的。它们飞得再远,也知道自己的老窝在什么地方。”
  
  保良听着祖孙二人的对话,心里无比欣慰。他甚至想到,雷雷一定会得到父亲的喜爱,喜欢孩子是老年人特有的天性,何况雷雷是父亲血脉相通的外孙。说不定雷雷还会成为保良和父亲之间的情感桥梁,说不定父亲会因为雷雷而进一步密切与保良的关系,甚至愿意离开这座与世隔绝的大山,和他们一起回到城里,一起建立一个三世同堂的幸福家庭,那是保良一直梦寐以求的生活理想。
  
  借着这份迟来的兴奋,保良站在父亲身后高兴地开口:“雷雷,你知道谁是你的外公吗,你知道什么是外公吗?”
  
  雷雷忽然面色僵硬,也许外公这个字眼,于他太过陌生。他仰头望着面前高大的老人,整个身体紧张起来,一动不动。
  
  父亲面色温和,在保良看来,这种温和已然久违,这种温和于父亲来说,几乎等于爱与慈祥。
  
  父亲蹲了下来,和雷雷目光平视,他问:“你知道什么叫外公吗?”
  
  雷雷的身体依旧僵硬,目光依然惊恐。但出乎保良的意料,雷雷鼓鼓的嘴唇,居然吐出两个清晰的字来:
  
  “知道。”
  
  保良也好奇地蹲了下来,笑着问道:“雷雷,你知道外公?是你妈妈跟你说过外公吗,你妈妈都说什么?”
  
  雷雷的目光移向保良,他呆板的回答,也是冲着保良:“妈妈说,外公不好。外公害了我们,害了爷爷,外公是个大坏蛋!”
  
  保良的笑僵在脸上,他几乎不敢侧目去看父亲的反应,只能从父亲的声音中判断,父亲的心尖在抖,父亲声调中的严肃,几乎不像是在与一个孩子对话:
  
  “除了你妈,你爸爸……是怎么说的?”
  
  “爸爸让我长大变成一颗大**,让我藏到外公身边,让外公一碰上我,我就会爆炸!”
  
  童言无忌!
  
  雷雷的声音稚嫩,听来却惊心动魄!保良的神经几乎错乱,他本来应该说几句什么,纠正雷雷或者向父亲解释。哪怕是用一种调笑的口吻,也该缓解此刻的窘迫。但保良自己乱了,他心里乱到了失语的状态。
  
  父亲似乎没有乱,他把扶在孩子肩上的那只大手缓缓收回,颤巍巍地站了起来。保良看见那双穿着布鞋的大脚,从雷雷身边慢慢移开,向暖房的深处一瘸一拐地走回去了,他这才想起自己应当追上父亲,替雷雷圆场。但他不知道什么样的语言才能让父亲息怒,才能让父亲严峻的面容,重新慈祥起来。
  
  父亲脸上,其实没有任何表情,他从地上捡起喷壶,继续给那些美丽的花朵浇水。保良站在他的身后,口齿不清地说道:“爸,雷雷还太小,什么都不懂呢,您没真生气吧?您没……”
  
  父亲收住了手里的水雾,慢慢转过身来,他面无表情地看着保良,他的声音也没有任何怨怒,反而呈现着从未有过的镇定和从容:
  
  “保良,我现在老了,只想平静地生活,你如果还是我的儿子,就去把他还给他的父母。你告诉他,等他长大的时候,我早就死了!他如果还想藏在我的身边,那绝不是在这里,而是要去另一个世界!他们谁想找我战斗,都不在这里,而在另一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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