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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议英雄是如何被抹黑的

三议英雄是如何被抹黑的 (第2/2页)

1、但必须提出的一个细节是右屯的粮食并没有数量,在《清太祖实录》中只提到了“步兵四万”将粮食运进“右屯卫”,这个举措说明粮食不少,而“步兵四万”足以运送。就“石”这个单位来将,从准确的重量来说以《汉书·律历志》为准:“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即一百二是市斤(60公斤)。到了宋代,1石合92.5宋斤,沈括《梦溪笔谈》卷三记载:“凡石者以九十二斤半为法,乃汉秤三百四十一斤也”,因此一石大米就有59200克,即59.2公斤,和汉代差异不大,后来又因为一石粮食恰好是一个人所能挑担的重量,所以一石又叫一担,“石”和“担”经常互用。根据这个数据推算,从后金之所以安排“步兵四万”应该是因为“四万人”恰好能一次将其全部运送完成,按照这个思路估算右屯丢失的粮食差不多为“四万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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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这段分析的时候,我不禁深深为****大佬的幽默感所折服。推导了那么多粮食单位的换算后,居然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努尔哈赤之所以安排四万人是因为四万人恰好能一次将其全部运送完成,
  
  首先要说的是,****大佬这个“石”的结果完全是错的,用宋朝的《梦溪笔谈》来计算明朝的重量单位,张冠李戴的水平已经是职业九段了。明朝的“石”约相当于现在的94.4公斤,这个常识请记好。其次,这一段的推导实际根本不是根据粮食重量来推导为何需要这么多人力,而是事先预设好了四万士兵只跑一趟,每个士兵运送一石,然后强行得出粮食总量为四万石的结论。****大佬偏偏还要把因果关系倒过来说,可是稍微认真一点去看他的分析过程时,就会发现这个文字游戏实在是拙劣的可笑。第三,努尔哈赤为什么派四万士兵运粮?真正的原因是,他只有四万后勤兵,即无甲兵。此时后金共230牛录壮丁,每牛录壮丁数额定为300,因此总丁数不过6~7万。后金的兵役制实行“三丁抽一”,即每三人中抽一人为甲兵,令两人为无甲兵。所以天启六年全军而出的努尔哈赤手里总共也不过四万无甲兵而已。
  
  2、据《清太祖实录》记载:“大兵将至右屯卫,守城参将周守廉率军民已遁……大兵前进,锦州游击萧圣、中军张贤、都司吕忠、松山参将左辅、中军毛凤翼,并大凌河、小凌河、杏山、连山、塔山七城军民大惧,焚房谷而走。”由此可见,军民撤退的时候都是“焚房谷而走”,即将粮食和房屋都烧毁,坚决执行了“坚壁清野”的策略,此处所谓“七城”是包括了“宁远”之前的所有城池,即右屯、锦州、大凌河、小凌河、杏山、连山、塔山这“七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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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这一段时,我又一次不禁对****大佬剪切史书和蒙混过关的神功佩服到五体投地。
  
  先说剪切史书,这段文字完整原文是,“大兵将至右屯卫,守城参将周守廉率军民已遁。帝令八官领步兵四万,将海岸粮俱运贮右屯卫。大兵前进,锦州游击萧圣、中军张贤、都司吕忠、松山参将左辅、中军毛凤翼,并大凌河、小凌河、杏山、连山、塔山七城军民大惧,焚房谷而走。”中间“帝令八官领步兵四万,将海岸粮俱运贮右屯卫”不过是短短两句,比起整段话的文字长短来,根本没有省略的需要。而且在前面第1点的分析中我们也看到,****大佬是把这两句话拉出来分析的,还故作聪明的分析出了一个四万兵一趟拉四万粮的道理来。但是此处为何要省去呢?请看下面:
  
  蒙混过关。这一句里面涉及到了七个城市,粗心的读者不会一个个去点,于是****大佬好心的来帮忙了,右屯、锦州、大凌河、小凌河、杏山、连山、塔山,是七个不是?错!锦州和大凌河中间还有一个松山!七城实际是锦州、松山、大凌河、小凌河、杏山、连山、塔山,****大佬把中间容易让人引起注意的“帝令八官领步兵四万,将海岸粮俱运贮右屯卫”这句话故意省去,然后还假惺惺的帮懒得动手的读者点数,就这样施施然的把右屯混进了“焚房谷而走”的七城里面。实际上,锦州道唯一的粮仓就是右屯,几乎所有的粮食都在右屯,高第自己的报告都说“奴贼希觊右屯粮食,约于正月十五前后渡河。”七城俱焚,右屯却被劫,这是典型的丢芝麻捡西瓜。
  
  3、后金另外一个举措说明这里的粮食绝对没有“米粟十余万石”。后金二十三日到宁远,二十六日从宁远撤退,二十七日路过右屯之时焚毁了右屯的粮食。《清太祖实录》记载:“二十七日,帝回至右屯卫,将粮草尽焚之。”看到这里我们不禁要问,这努尔哈赤难道缺心眼儿啊?既然要焚毁粮食,干嘛不在海滩上就烧了,非要用四万人搬到右屯里去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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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的时候是满怀必胜信心,所以兴冲冲的收集粮食,回去的时候是挨了一炮仓皇撤退,所以赶紧烧掉粮食辎重好快点逃回老家,这个很难理解吗?《熹宗实录》记载,“(六年二月)丙子,经略高第报:奴贼攻宁远,炮毙一大头目,用红布包裹,众贼抬去,放身大哭;分兵一枝攻觉华岛,焚掠粮货;二十八日,总兵满桂开南门追缴去讫……壬午,经略高第塘报:东夷兵在右屯卫,哨马在大凌河,千总曹恭诚于子章突遇之,稍有斩获。”明军一路追着呢,带着粮草能逃的那么快吗?
  
  4、后金在海边获得的粮食决非“米粟”,高第于正月初六奏报曰:“奴贼希觊右屯粮食,约于正月十五前后渡河”,说明右屯确实有相当数量的粮食,此时若及时撤退则会有充足的时间将“右屯”的“粮料”安全转运进山海关,可如“督屯通判”金启和“宁前道”袁崇焕这等人却非要阳奉阴违、抗命不遵,这直接导致了“粮料”没有时间及时转运,等后金军果真如高第所言“约于正月十五前后渡河”时又慌了神,于是在右屯海岸丢弃部分粮食。这是右屯海岸上粮食的由来,但值得注意的是既然粮食有“粮”、“料”之分,那么在撤退时也必然有先后的,作为“粮”的“米粟”自然是先撤,剩在右屯海岸上的必然多是“料”而非“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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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在锦右撤退和粮食转运这件事上,袁崇焕和金启倧根本差不上手,这个在前面分析两人官职时已经分析过了。
  
  其次,就是右屯的粮食到底有没有过转运。《三朝辽事实录》天启五年十二月有一段比较有意思的记载,“圣喻朕以渺躬继承祖宗……不过为抢夺右屯粮草之计,而籍兹为饵……”。从此处看,虽然明军在十月就撤走了锦右的主力(见前面引用过的“前因柳河之败,旧镇仓皇撤防,右屯大凌止供哨将憩息”),但是右屯的粮食却是没有撤走,而且是故意留下来为饵。这个为饵的想法很奇特也很违背军事常识——没兵还留饵不是招贼么?《三朝辽事实录》中只记载了天启的圣旨里有这种说法,但是这个方案最初的提议者究竟是高第还是兵部就不得而知了。不过按照常理推论的话,始作俑者为高第的可能性更大些。再看天启六年正月兵部报告宁远开战后,又有一个上奏“兵科罗尚忠题称:关门索粮于司农不啻疾呼,闻右屯之积尚多,向欲移就近地,而悍军倡言抢粮,遂寝其说。今奴且营右屯搬移,既以无及焚毁,亦奚容迟,不然已为盗资矣……”天启对此的回答是“圣上曰,这所奏言,切实所宜急行,如右屯粮草轻弃与贼,而退守宁远已为失着,宁远为关门障碍,急当移兵应援,不可拘画地分守之说,迟误者定以军法从事。”从这里可以看出三点:其一,之前以右屯为饵的说法很可能是高第的托词,实际是因为悍军倡言抢粮而无法搬运;其二,右屯自始至终就没有过转运粮食的打算,至少直到宁远大战开打后,朝廷都没收到高第有过这种意向,因此兵部和皇帝才有这种担忧;第三,附带的可以看到,宁远一开打,天启就要求高第出兵援救,后来的事实是高第龟缩,因此战后就因为这个丢了官。
  
  因此,右屯既然从来就没有过转运粮食的计划和行动,又何来搬走了米粟留下草料?因此,《明史袁崇焕传》所说的高第“委弃米粟十余万”确凿无疑!
  
  到此为止,回顾一下****大佬给袁崇焕栽赃的逻辑:
  
  1、把袁崇焕属下“督屯通判”金启倧的管辖范围扩大到整个辽东镇,以此将右屯粮食的没有撤退栽赃给袁崇焕。而实际上,通判一职只能是府、县两个行政级别主官的助手,从来没有过任命为一镇的助手为“通判”,而周文郁的《边事小纪》更是明确写明“金启倧署宁远通判事”。
  
  2、通过臆想的努尔哈赤派四万士兵一次运送四万石粮食,因此“推断”右屯只有四万石粮食,以此将后金其它劫掠到的粮食推给觉华岛。而事实上,派遣四万士兵只是为了一次运完是一个最为异想天开的臆测,实际上努尔哈赤派兵四万的原因是他只有四万无甲兵。
  
  3、通过剪切史书和蒙混过关,把右屯说成是“焚房谷而走”的七城之一。
  
  4、毫无根据的捏造说,高第得到后金要抢右屯的报告后就开始下令转运粮食。而事实根本没有记载有过这个计划、命令或者行动。
  
  5、根据以上2、3、4条,把高第右屯留在右屯的粮食数量大大缩小,以此推翻至少五六本明清史书(也是所有)中所说的觉华岛粮食全部焚毁的记载,同时推翻《明史》中记载的高第“委弃米粟十余万”,即,以捏造的3条证据推翻了所有史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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